上海关于舱单发送规范及罚款的新增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/08/26

Dear, 海关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舱单规范申报,8月起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。重点包括但不限于“货物简要描述”等,有不规范情况立行立改,对于发现舱单电子数据存在申报模糊、 填制不规范等情况的,海关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如有罚金为每票一万元起。 货物简要描述必须规范填制要求如下 1,不允许仅填写货号、型号、订单号、物品大类(如 “PARTS”、“CARGO” 等)或模糊泛称; 2,必须提供具体、清晰的商品品名及足以识别货物性 质的详细描述;严禁使用海关负面清单中明确禁用的词汇或表述(如“A1-AA-002”、 “FABRIC”等仅为代号或简称的情形); 3,最大字符长度不得超过1024位,但须在有限篇幅内准确、简明描述货物实质。 舱单发送规范及罚款的新增通知(详见附件)

上海关于舱单发送规范及罚款的新增通知_250826095629.doc